納稅人符合專項附加扣除條件,但沒有提前抵扣稅款。這種情況下,可以在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申請退稅。
納稅人的收入來源於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和特許權使用費。如果年中適用的扣繳率高於綜合所得適用的年度稅率,他們可以在個人所得稅最終匯算清繳時申請退稅。
1.上壹年度年綜合收入不足6萬元,但平時已預繳個人所得稅。
2、以前年度的年度專項附加扣除符合享受條件,但不在預繳稅款時扣除。
3.因為去年年底就業,辭職或者某些月份沒有收入,稅收優惠政策前後不壹樣。
4.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而未就業的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匯算清繳在稅前扣除。
5.上壹年度使用中間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的代扣代繳率高於綜合所得年度適用的稅率。
6.預繳稅款時,是享受還是不享受綜合所得稅優惠。
7.當有符合條件的慈善捐贈支出時,誰不需要每年結算壹次稅,但稅沒有提前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扣繳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上繳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納稅人辦理退稅或者扣繳義務人為納稅人辦理退稅的,稅務機關經審核後,應當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