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錄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
2.在“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模塊中,選擇“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3.核對已作廢的租房信息,點擊“修改”按鈕,重新填寫正確的租房信息。
4.確認填寫無誤後,點擊“提交”按鈕,完成重新申報。
需要註意的是,如果之前已經提交過租房信息並作廢,重新申報時系統會提示“您已經享受過該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不能重復扣除”。此時,需要前往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進行修改或刪除原有的租房信息記錄,然後再重新申報。
綜上所述:
個人所得稅租房信息作廢後,需要重新申報。可以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進行操作,選擇“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模塊,核對已作廢的租房信息並修改為正確的信息,最後提交完成重新申報。在操作過程中,需要註意系統提示的相關信息,避免重復扣除或不必要的麻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範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