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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罰個人偷稅漏稅

法律分析:1,可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2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2.2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654.38+0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偷稅,是指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報支出或者漏報、少報收入,或者進行虛假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行為。對偷稅的納稅人,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和滯納金,並處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采取上述措施的扣繳義務人也將受到同樣的處罰。

法律依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納稅人擅自偽造、變造、隱匿、毀棄帳簿、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漏報、少報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後拒不申報或者虛假申報納稅,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和滯納金,並處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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