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退稅,必須執行國家的經濟和稅收政策。稅務機關應相應設立必要的職能管理機構,建立嚴格的退稅審批制度,控制政策壁壘。納稅人申請退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退稅管理制度的規定,向當地稅務機關提交退稅申請報告,由稅務機關辦理退稅登記。
總之,公司為員工繳納的個稅,嚴格來說就是公司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實際上是用員工的錢繳納的。這部分稅收是屬於員工的。如有退稅,稅務機關應退還給員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四條
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扣繳的稅款,應當在次月15日內上繳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
納稅人辦理退稅或者扣繳義務人為納稅人辦理退稅的,稅務機關經審核後,應當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