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接收單位的,由該單位辦理醫療保險手續。沒有接收單位的,個人應當在原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終止後三個月內繳納保險費。
2.在辦理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時,三種醫療保險關系可以自由轉換。三個醫療保險關系是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法律依據:
醫療保險條例
第四條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
第五條基本醫療保險原則上以市、縣、自治縣為統籌單位,實行屬地管理。
第六條基本醫療保險費由本省地方稅務機關(以下簡稱征收機關)征收。戶籍後醫保怎麽遷?當事人應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社會保障卡,到戶口遷入地社保部門開具社保(含醫保)關系受理函;然後攜帶錄取通知書和當事人上述證明,到戶口遷出地社保部門開具社保轉移證明(3個月內有效)和身份證1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同壹張a4紙上);然後到當事人戶籍遷入地社保部門,提交轉移證明和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社會保障卡,辦理社保(含醫保)續保;當事人可提前咨詢戶口遷入(遷出)地社保部門工作人員,根據對方提示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