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賬號用做公用需要註意事項如下:
1、個人卡交易,有可能會涉及挪用資金、職務侵占等責任。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
2、個人賬戶頻繁交易或大額交易,會被銀行列入重點監控對象,排除是否有不正規的交易、是否存在洗錢的可能。
3、個人賬戶交易在稅務上的風險非常之大。比如如果企業把公戶直接轉給股東私戶後長時間不收回,稅務機關可視為分紅需交納20%個人所得稅。個人卡資金往來容易讓稅局認為妳隱匿收入、偷逃稅款等。
個人賬號用作公用可能要承擔以下責任:
1、刑法上的責任:
職務侵占罪:利用職務之便,將單位財物占為己有達到壹定金額。
挪用資金罪: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單位資金,超過壹定期限。
2、稅法上的責任:
偷逃稅罪:股東賬戶收入了本應入到公司賬戶的錢,視為公司分紅,應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3、民法上的責任:
獨資公司老板使用個人賬戶處理公司事務,會被認定為公司財產混同,壹定的情況對外承擔時可能變成無限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