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稅務部門還沒有根據支付寶或者微信的流水來判斷個人收入。至於以後會不會做,我個人覺得可能是時間問題。
2.
微信和支付寶的收益有點類似於個人儲蓄存款。目前稅法對查詢居民個人儲蓄存款有嚴格限制。除非涉嫌偷稅、騙稅,經設區的市以上稅務局局長批準,可以查詢居民個人儲蓄存款。
3.
隨著稅收征管信息化的進壹步發展,以票控稅將逐步向以數據控稅轉變。相信在未來,居民銀行、支付寶、微信等平臺的資金進出流動都會被分析監控。當然,這種監控必須有壹定的級別要求,也會有嚴格的保密規定。我相信第壹級的稅務機關是不會的。...
4.
作為納稅人,無論稅務機關如何監管,都不用擔心依法申報納稅的問題。需要註意的是,通過微信、支付寶收取大量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