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欄自動顯示“買方應於次月15前代扣代繳賣方個人所得稅。未按規定扣繳的,不得作為所得稅前的有效抵扣憑證。
所得稅法規定,支付給投資者的股息、紅利等股權投資收益,不得扣除。納稅人應準確區分投資收益項目和工資薪金項目,企業經營者本身就是投資者,應通過完善公司章程規避不必要的涉稅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