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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退稅政策解讀

2021退稅政策解讀

1、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案的公告,從2021年1月1日起,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後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2、之前的個稅扣繳是按月預扣,預繳扣繳的基數是每月5000的起征點,月應稅額小於等於5000元,不扣繳個稅,月應稅額大於5000元,需要預扣繳單月的個稅,年終在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3、現在的扣繳是按總年度6萬的起征額度扣繳個稅,而不是按月了,如果當年從1月份累計只要總收入沒有超過6萬,是壹直不需要扣繳個稅的。

4、所以需要著的稅金是沒有變化的,並不會少交,只是從扣繳的以及時間上有壹些變化,簡化了個扣繳的流程,以前年總收入不超過6萬,但是單月超過5000的當月就需要預扣繳個稅,個稅調整之後累計沒超過6萬的,直接可以不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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