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稅務機關有權以合理方式進行納稅調整: (壹)個人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無正當理由減少其本人或者其關聯方應繳納的稅款;(二)居民個人控制的企業,或者在居民個人控制的實際稅負明顯偏低的國家(地區)設立的企業,沒有合理的經營需要,不分配或者減少分配屬於居民個人的利潤;(三)個人通過實施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其他安排獲取不當稅收利益。稅務機關依照前款規定進行納稅調整,需要補稅的,應當補稅,並依法收取利息。
年度匯算清繳後需要保留哪些資料備查?養幾年?
年度匯算清繳後,需要保留自己的收入、專項附加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捐贈、稅收優惠、預繳稅款、退稅等相關信息備查。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數據需要保留5年。
2019年度匯算清繳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您需要保留相關資料到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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