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2021,1,到1,2022,12,31,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萬元的個體工商戶,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取消代開貨物運輸業發票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事宜;
2.個體工商戶發生的支出,應當區分收入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收入支出直接在當期扣除;資本性支出應當分期扣除或者計入相關資產成本,不得在當期直接扣除;
3.允許扣除個體工商戶實際支付給員工的合理工資薪金。個體工商戶業主的工資、薪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
第二
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654.38+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