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經營是需要交稅的,個體戶為 增值稅 的小規模納稅額人,納稅辦法由稅務確定: 1、按營業收入交5%的營業額 2、 附加稅 費 (1) 城建稅 按繳納的營業稅的7%繳納; (2)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的3%繳納; (3)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的1%繳納; (4)按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繳納 個人所得稅 ,實行5%-35%的的超額累進稅率。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辦理登記註冊、核發 營業執照 的情況,定期向稅務機關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