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機關應當在收到申報的當天予以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和臨時從事經營的納稅人未按規定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批準並責令繳納;不繳納的,稅務機關可以扣留其價值相當於應納稅款的商品和貨物。
扣押後繳納應納稅款的,稅務機關必須立即解除扣押,退還扣押的商品、貨物;扣押後仍不繳納應納稅款的,經縣級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扣押的商品、貨物,以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抵繳稅款。
稅收分類
1,流轉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車輛購置稅等。
2.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
3.資源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等。
4.房產稅:財產稅、城市房地產稅等。
5.行為稅:印花稅、屠宰稅、車船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
6.其他稅收:農林特產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等。
7.利潤稅:利潤(非收入)乘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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