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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

法律主觀性:

個體工商戶的納稅流程是:

1.個體工商戶應當設置、使用和保管賬簿、憑證,並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有關納稅資料;

2、屬於定期戶的,應在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內繳納應納稅款。可以委托稅務機關認可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辦理納稅事宜。

法律客觀性:

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十七條

個體工商戶領取營業執照後,應當依法辦理稅務登記。

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

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二十條

個體工商戶可以憑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依法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申請貸款。

金融機構應當改進和完善金融服務,方便個體工商戶申請貸款。

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二十三條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未辦理變更登記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1500元罰款;

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個體工商戶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稅務機關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由登記機關提請稅務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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