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業主本人向當地工會繳納的工會經費、實際發生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以當地上年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為計算基礎,在工資總額2%、14%、2.5%標準內據實扣除。這裏是以當地上年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作為工資總額。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收入總額-(成本+費用+損失+準予扣除的稅金)。
至於個體工商戶的工資薪金支出,則稅務處理如下:
1、計提。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2、上交。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3、結轉。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費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5號)規定:
《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九條所稱的其他個人,采取壹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後的月租金收入未超過15萬元的,免征增值稅。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