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拿著稅務號牌、經辦人身份證、公章等材料,去國稅大廳註銷稅務號牌。
3.攜帶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公章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填寫註銷申請,向國稅申請註銷,繳納當月的增值稅和地方稅收附加費。
4.收到國稅註銷回執後,持營業執照和公章申請地稅註銷,繳納當月增值稅和地稅附加費。
5.拿到國稅地稅註銷通知,準備好代理人的營業執照和身份證,代理人和法人去工商註銷,填寫註銷申請。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十二條個體工商戶不再從事經營活動的,應當到登記機關辦理註銷登記。
第十七條個體工商戶領取營業執照後,應當依法辦理稅務登記。
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