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印章可以刻在任何地方。
第壹次申領發票時,需要帶“發票專用章”而不是“財務章”。發票專用章的刻制有規定的格式,必須在有刻制營業執照的地方刻制。
詳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票專用章式樣有關問題的公告》(2011第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