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國實行分稅制,分稅制是壹種財政管理體制,按照稅種劃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來源;實行分稅制,要求按照稅種實現“三分”,即“分權、分稅制、收費”。從本質上講,分稅制是為了有效處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的關系而形成的壹種財政管理制度。通過劃分稅權,把稅分為中央稅和地方稅(有時也是* * *稅)兩類,所以必然有國稅和地稅兩個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