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問題
開具普通發票的,自然人以壹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以在相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後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65438+萬元,免征增值稅。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提供房地產經營租賃服務的暫行辦法》(財稅[2065 438+06]16號)第十壹條規定:
小規模納稅人中出租不動產且不能自行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可以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
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可以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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