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申領、報送年檢報告書和其他有關材料。
2、登記主管機關受理審核年檢材料。
3、企業交納年檢費。
4、登記主管機關加貼年檢標識和加蓋年檢戳記。
5、登記主管機關發還企業營業執照。
年檢時間要求
年檢起止日期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登記主管機關在規定的時間內,對企業上壹年度的情況進行檢查。企業應當於3月15日前向登記主管機關報送年檢材料。
年檢須提交文件
(壹)年檢報告書。
(二)營業執照正、副本和工商IC卡。
(三)企業法人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四)其它應當提交的材料。
非法人分支機構,除提交(壹)、(二)、(四)項所列文件外,還應當提交所屬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應當加蓋登記主管機關的公章。
公司和外商投資企業應當提交年度審計報告。
不足壹個會計年度新設立的企業法人和按照章程或合同規定出資期限到期的外商投資企業,應當提交驗資報告。
登記主管機關要求進行驗資的其他企業,也應當提交驗資報告。
持有《免檢證書》的企業免於提交審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