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年營業額超過1000萬仍按固定稅客交稅,不違法,我國個體工商戶繳稅標準如下:
1、銷售商品的繳納3%增值稅,提供服務的繳納5%營業稅;
2、同時按繳納的增值稅和營業稅之和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3、還有就是繳納2%左右的個人所得稅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也免征。
按照政策規定,年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個體工商戶,不得辦理壹般納稅人登記。這種情況除非註冊的是個體戶,如果是公司,自動就會升為普通納稅人,如果還沒有轉成普通納稅人,可以稅務局申請。
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征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緩征收或者攤派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