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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戶出錢跑腿怎麽處理賬?

如果個人跑腿付款不超過500元,對方沒有經營主體,我們可以憑收據直接打入賬戶。具體要求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第28號:對方為依法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從事小額零星業務的個人,其費用憑稅務機關開具的發票或收款憑證、內部憑證在稅前扣除。收款憑證應註明收款人姓名、個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支出項目和收到的金額。零星業務的判斷標準是個人從事應稅項目的銷售額不超過增值稅相關政策規定的起征點。符合單據條件的零星費用,每次不超過500元的,可以用壹張收據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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