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沛縣實行了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政策,但是這個政策沒有實質性的意義。原來的規定是,年滿60周歲的老人,每月有60元補貼,個人不需要繳費;新農保除了補貼,還需要個人繳費15年。個人繳費分為每年100-1000元多個檔次。總繳費65,438+005除以65,438+039,即為每月繳納到個人賬戶的費用。我算了壹下,加上補貼老人,壹個月最多能拿170。所以這個政策是沒有意義的。這些錢只夠在沛縣買些油鹽醬醋,並沒有政府吹噓的那麽優越。城裏退休人員壹個月至少2000元,這也反映了城鄉之間的不公平,農民從來沒有被重視過。我媽也參加了新農保。她馬上就60歲了,我壹次性付給她15年。雖然知道沒有意義,但是在農村,老人們喜歡攀比,給她交費,會讓鄰居覺得妳很孝順,老人們很看重這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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