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私營經濟是和民營經濟對等的,也就是私有化的企業性質,而個體經濟是個人工商戶,例如小吃店、外賣店的老板等。私營經濟是指以生產資料私有和雇工勞動為基礎,並以盈利為目的和按資分配為主的壹種經濟類型。個體經濟,指在勞動者個人占有生產資料的基礎上,從事個體勞動和個體經營的私有制經濟。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十七條 個體工商戶在領取營業執照後,應當依法辦理稅務登記。
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
第十八條 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向個體工商戶集資、攤派,不得強行要求個體工商戶提供贊助或者接受有償服務。
第十九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個體工商戶所需生產經營場地納入城鄉建設規劃,統籌安排。
個體工商戶經批準使用的經營場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
第二十條 個體工商戶可以憑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明,依法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申請貸款。
金融機構應當改進和完善金融服務,為個體工商戶申請貸款提供便利。
第二十壹條 個體工商戶可以根據經營需要招用從業人員。
個體工商戶應當依法與招用的從業人員訂立勞動合同,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侵害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