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項A:欠稅5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處分其不動產或大額資產前,應向稅務機關申報;方案B:不再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同時繳納補稅款和滯納金,可以先繳納補稅款,再依法繳納滯納金;選項D,清稅制度適用於所有自然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經濟組織的負責人,包括外國人、無國籍人和我國公民,按照我國稅法的規定負有納稅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