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項CD:根據《國務院關於第四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的規定,普通發票的五類行政審批項目予以取消,即取消發票領購資格審核,建立收支粘貼簿、進銷貨登記簿或者使用稅控裝置審批,拆本使用發票審批,使用計算機開具發票審批和跨規定的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的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