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機關在發票檢查中有權采取下列措施:①檢查發票的印制、領購、開具、取得和保管情況;②調出發票進行檢查;(三)查閱、復制與發票有關的憑證和資料;(四)詢問當事人與發票有關的問題和情況;⑤調查發票案件時,可以對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資料進行錄音、錄像、照相、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