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現在簽訂的合同,屬於新項目,如果不屬於清包工、甲供工程,則壹般納稅人應按法定稅率11%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比如500*11%=55萬。工程作業中取得增值稅專票進項稅額可以抵扣。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3、收到工程款,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4、合同中約定是不含稅價格。請與甲方進壹步磋商,應補充合同金額,加入銷項稅額55萬。雙方均壹般納稅人,妳開出的增值稅專票甲方是可以抵扣的。但是如果不簽訂補充合同計入銷項稅額55萬,則貴公司收到的工程款,同樣要計算增值稅,計稅依據就是500/(1+11%),這樣妳的利潤會減少。
希望我的回答對妳有幫助,望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