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的規定,員工的工資、薪金應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關於工資總額構成的規定》第四條,工資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六部分組成。工齡工資和出勤獎都是工資,應該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