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稅務師查閱相關稅收法規後告訴財務人員,《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規定,企業生產經營相關費用可以稅前扣除,企業為職工繳納的工傷保險費、違約金(含銀行罰息)、罰款以及企業根據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訴訟費可以稅前扣除。
此外,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對工傷的認定和工傷保險待遇都有詳細的規定,地方政府對工傷保險的補償標準也有明確。但是,上述規定和相關所得稅法律法規並未明確企業職工的醫療費用和工傷賠償能否稅前扣除,各地稅務機關在實踐中也有不同的處理。如《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若幹問題的規定〉的通知》第四條規定,企業因工傷、傷殘、死亡支付給職工及其家屬的工資、各種補貼、補助金,允許按照《大連市城鎮企業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在稅前扣除。但壹些地方的稅務機關認為,納稅人按照國家規定為特殊工種繳納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險可以在稅前扣除,但工傷賠償卻不允許在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