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到主管稅務機關稅務登記管理崗位領取填寫和提交申請資料,納稅人因變更工商登記而需變更稅務登記的需要提交變更登記申請書,工商變更登記表及工商執照及復印件,納稅人變更稅務登記內容的決議及有關證明資料,稅務機關發放的原稅務登記資料,稅務登記變更表,納稅人稅種登記表;
2、受理,稅務登記管理崗位審閱納稅人填報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附送的資料是否齊全,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
3、審核,對納稅人報送的變更登記表及附列資料進行核對,檢查填寫內容是否準確,有無漏缺項目,對變更法人代表的,利用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證號碼進行審核比對,檢查是否有在案的未履行納稅義務的記錄;
4、證件制作、發放。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七條
個體工商戶在領取營業執照後,應當依法辦理稅務登記。
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
第二十條
個體工商戶可以憑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明,依法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申請貸款。
金融機構應當改進和完善金融服務,為個體工商戶申請貸款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