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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貸款後余額可以提取嗎?

已申請公積金貸款並簽訂按月還款協議的,可在貸款發放後60個自然日內,最後壹次提取後12個月內申請提取首付款。

不符合首付提取條件的,只能按月從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扣收,不能現金提取。

不符合簽訂按月還貸協議條件的,可以通過償還貸款本息的方式,每年提取壹次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每次提取的金額不能超過當年貸款本息的還款額。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有下列情形之壹,並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可以向所在單位咨詢,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

3.退休了;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者重度殘疾,屬於常見情形之壹,與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

5.出國定居或港澳臺定居;

6、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

7.租住房屋月租金超過家庭月工資收入的15%;

8、農民工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

9.員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0,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

1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壹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12.職工或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發生意外,或發生重傷事故,家庭生活困難的;

13、因自然災害或者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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