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內涵不同:社保包括醫療、養老等不同險種,而公積金用於住房貸款等方面的資金。2、繳納比例不同:社會保險每個險種繳納比例不同,而公積金由單位和個人各繳12%。3、繳納主體不同: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由個人繳納,其余由單位繳納,而公積金非強制繳納。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