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屬於行政法還是經濟法,壹直是法學理論界爭論的重要話題。應該說,絕大多數稅法屬於經濟法的範疇,即國家協調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稅法的形式更多地體現了行政法的特征,如主體必須是行政主體(稅務機關),法律直接關系到國家行使權力(稅權),當事人不能自由處分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因此,簡單地將稅法歸於經濟法或行政法是不準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