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已綁定的辦稅員進行刪除可通過變更稅務登記或實名辦稅解綁模塊辦理,未綁定的辦稅員進行刪除僅可通過變更稅務登記模塊辦理。 實名解綁模塊操作如下: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通過電子稅務局“企業登錄”入口登錄,進入“用戶管理-辦稅人員管理”,選擇辦稅員解除綁定。 也可由辦稅員本人通過電子稅務局“企業登錄”入口或“自然人登錄”入口登錄,進入“用戶管理-解除綁定”,選擇納稅人解除綁定。 解除綁定辦稅員信息將同步變更至納稅人的稅務登記信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六十六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余稅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