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單位和個人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對外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付款方應向收款方開具發票。“出租房屋的主人屬於‘收外商錢’的範疇。業主取得收入後,應依法納稅,並提供合法憑證。這個法律文件也是正式發票。
租房糾紛,如果是雙方與房地產經紀公司之間的糾紛,可以由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或者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解決。這兩個機構都負責管理經紀公司。如果沒有中介公司介入,只是租賃雙方的糾紛。租賃合同中有這麽壹條:爭議解決: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