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資格和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領導;
2.年齡、學歷要求詳見招聘崗位表。年齡計算方法:30周歲以下(1992-2005年2月出生)35周歲以下(1987-2005年2月出生);
3.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含中國駐外使領館和教育部承認的國外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全日制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參照相應的同等學力本科學歷報考;2017起招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全日制研究生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同等效力。
二、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適用: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因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被開除中國* * *黨員、開除公職的;
2.未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依法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3.近五年內在公務員錄用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發現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未完成最低服務年限的現役軍人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應聘人員應聘後,以回避關系構成招聘崗位;
6.除國家和省另有規定外,不得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