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銷售和轉讓車輛時,需要繳納增值稅和交易稅。車輛出售時需要購車發票、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公司營業執照,在車管所就可以辦理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
第四條
車輛購置稅從價計征。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額*稅率第五條
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10%。
車輛購置稅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並公布。第六條
車輛購置稅的計稅價值,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壹)計稅價格中,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納稅人為購買應稅車輛向銷售者支付的全部價外費用不含增值稅。
(二)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計算公式為:
應稅價值=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三)納稅人生產、捐贈、贈與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