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分立活動不征收營業稅,企業分立不屬於該征稅範圍,其實質是被分立企業股東將該企業的資產、負債轉移至另壹家企業,有別於被分立企業將該公司資產轉讓給另壹家企業的應征營業稅行為;
2、企業分立活動不征收增值稅,企業分立不屬於該征稅範圍,其實質是被分立企業股東將該企業的資產;
3、企業分立活動不征收土地增值稅;
4、企業分立活動的企業所得稅處理,壹般性稅務處理和特性性稅務處理。
二、分析
分立,是指壹家企業將部分或全部資產分離轉讓給現存或新設的企業,被分立企業股東換取分立企業的股權或非股權支付,實現企業的依法分立。
三、公司分立的稅務的處理是什麽?
1、立企業接受被分立企業資產和負債的計稅基礎,以被分立企業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
2、分立企業已分立出去資產相應的所得稅事項由分立企業承繼;
3、分立企業未超過法定彌補期限的虧損額可按分立資產占全部資產的比例進行分配,由分立企業繼續彌補;
4、分立企業的股東取得分立企業的股權,如需部分或全部放棄原持有的被分立企業的股權,新股的計稅基礎應以放棄舊股的計稅基礎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