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公司合並後的稅務事項該怎麽處理

公司合並後的稅務事項該怎麽處理

法律分析:企業依法合並後,有關稅務事項按以下規定處理:壹、納稅人的處理;二、資產計價的稅務處理;三、減免稅優惠的處理;四、虧損彌補的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七十二條 公司合並可以采取吸收合並或者新設合並。壹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壹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並,合並各方解散。

第壹百七十三條 公司合並,應當由合並各方簽訂合並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並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壹百七十四條 公司合並時,合並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並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 上一篇:工作室稅最低的城市。
  • 下一篇:公司異地不動產出租,可以在公司所在地開具發票嗎?房產稅在可以在公司所在地繳納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