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流程是: 壹、簽訂合並協議,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作出合並決議。 三、依法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四、通知公告 債權人 。 五、、實施稅務合並協議。 六、辦理稅務合並登記。 《 公司法 》第壹百七十二條規定,公司合並可以采取 吸收合並 或者新設合並。 壹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壹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並,合並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