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根據企業申報的職工工資為基數,按比例征收社會保險費的。規定的比例大約是:
養老:單位20%,個人8%。
失業:單位2%,個人1%。
醫療:單位6-4%,個人2-4%。
工傷:單位1%,個人0%。
生育:單位1%,個人0%。
各地可能略有變動。
需要註意的是,吉林省的社保和醫療保險是2家,因此,需要辦理2次的,社保負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醫保負責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