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開)發票的基本要求
1、納稅人應當向主管地稅機關領取並填寫《代(開)普通發票申請表》壹份;
2、應提供如下證明材料:
1)申請代(開)發票人的合法身份證件;
2.)付款方(或接受勞務服務方)對勞務服務項目名稱、單價、金額等出具的書面確認證明。
3、稅務機關承諾時限
提供的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
4、稅務機關采取“先繳稅、後開發票”辦法,普遍采用壹窗式服務,即,壹個窗口完成繳稅、代(開)發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