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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惠安縣按照防範區管理通知惠安控規

惠安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通告

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區防控方案》精神,經專家研判,我縣現有管控區已滿足解除管控條件。經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批準,惠安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決定:

壹、自2022年4月12日起,對螺城鎮梅山村部分區域,螺城鎮城北德惠花苑1號樓,螺城鎮東南花園南苑4號樓、5號樓,螺城鎮科山路30號,崇武鎮海都商城9號樓、10號樓解除管控管理,全縣域按照防範區管理。

二、解除管控不等於解除防控,調整後全縣域繼續實行“強化社會面管控,嚴格限制人員聚集”,已開放的各類經營場所按正常消費人數的70%限流控制進場消費;各類餐飲機構按50%限流開放,可提供包廂服務但要間隔而坐,禁止各類“辦桌”集體聚餐,外賣配送壹律采取“無接觸配送”方式並加貼“食安封簽”。

三、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相關防控措施根據疫情形勢、防控需要實行動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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