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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經營異常註銷的後果

如果公司不正常註銷,也不按規定參加工商年檢,有可能遭受罰款,稅務列入監控黑名單,公司不註銷將被工商局吊銷營業執照,被吊銷公司之法定代表人、股東將被工商局列入監控黑名單,在三年內無法再註冊公司;銀行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將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罰款;稅務則永久被列入監控黑名單,如再註冊公司,將被稅務機關追溯補稅罰款,嚴重的可能觸犯刑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二百壹十壹條公司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法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六十二條公司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六十四條公司在合並、分立、減少註冊資本或者進行清算時,不按照規定通告或者公告債權人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五條清算組織不按照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或者報送清算報告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有重大遺漏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

第六十六條公司破產、解散清算結束後,不申請辦理註銷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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