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產後債務還不清,壹般情況下只能由債權人自行承擔。因為有限公司破產,是以註冊資金為限額來償還債務的,即註冊資金額是多少,按照註冊資金額賠付債務。而且責任是有限的,那些無法償還的債務只能由債權人自己承擔。
根據《企業破產法》第七條的規定,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法律客觀:《企業破產法》
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