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是1、境外支付憑證可以作為原始憑證,稅務機關應當認可;
2、但是稅務機關有壹個法規賦予的權力,就是當他有疑義的時候的權力。他可以要求提供境外公證機構或會計師的證明;
3、實際工作中,他們不太會讓妳出具這些證明,因為境外公證機構、會計師的證明壹般是英文的,這就需要在妳們取得這些證明後,先要翻譯公司翻譯成中文,還要到中國境內的公證部門鑒證翻譯的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