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月5438+05前申報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3.印花稅每年年終申報壹次(全年)。
4.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每年4月15前和10月15前申報。但各地稅務要求不同,應在單位主管稅務局要求的期限內進行申報。
5.車船使用稅應當於每年4月申報繳納。納稅要求各地不壹樣,按照主管稅務局要求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