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過夜遊團隊
對經預先登記、組織接待外地遊客遊覽我市2個以上收費A級景區並在連住宿的本市地接旅行社,全年累計接待遊客10000人次(含)以上,按15元/人次壹次性予以獎勵(同壹旅行社最高獎勵20萬元/年)。
對經預先登記、沒有通過地接旅行社組織遊客遊覽我市2個以上收費A級景區並在連住宿的外地合作旅行社,全年累計組團量8000人次(含)以上,按15元/人次壹次性予以獎勵;全年累計組團量10000人次(含)以上,按20元/人次壹次性予以獎勵(同壹旅行社最高獎勵30萬元/年)。
獎勵旅遊包機
對經預先登記、由同壹組團社組織、壹次組團包機100人(含)以上遊客來連遊覽2個(含)以上收費A級景區並在連住宿的外地組團旅行社,每團組給予2萬元獎勵(同壹組團社最高獎勵20萬元/年)。
獎勵旅遊專列
對由同壹組團社組織的、壹次組織專列300人(含)以上遊客來連遊覽2個(含)以上收費A級景區並在連住宿的外地組團旅行社,普通旅遊專列每列次予以3萬元獎勵,高鐵或動車旅遊專列每列次予以6萬元獎勵(同壹組團社最高獎勵30萬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