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增值稅和附加稅。年度應稅銷售額1000萬元的公司,稅務機關壹般會認定為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壹般納稅人采用壹般計稅法,適用13%的增值稅稅率。增值稅的計算公式為,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假設該企業當期取得的可以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稅額為收入的80%,增值稅進項稅稅率為13%,則該公司當期應繳納的增值稅應納稅額=1000萬元*13%—1000萬元*80%*13%=130萬元-104萬元=26萬元。
應繳納的附加稅稅額=26萬元*7%+26萬元*2%=18200元+5200元=23400元。
壹、增值稅和附加稅。年度應稅銷售額1000萬元的公司,稅務機關壹般會認定為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壹般納稅人采用壹般計稅法,適用13%的增值稅稅率。增值稅的計算公式為,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假設該企業當期取得的可以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稅額為收入的80%,增值稅進項稅稅率為13%,則該公司當期應繳納的增值稅應納稅額=1000萬元*13%—1000萬元*80%*13%=130萬元-104萬元=26萬元。
應繳納的附加稅稅額=26萬元*7%+26萬元*2%=18200元+5200元=23400元。
則公司應繳的增值稅和附加稅為260000元+23400元=283400元。
則公司應繳的增值稅和附加稅為260000元+23400元=283400元。